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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動護衛
得安世界500強企業保安服務
針對我國保安業的現狀,借鑒其他國家有關保安服務業的先進經驗,筆者認為完善我國的保安服務業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首先,完善保安服務業立法。
我國保安服務業經過20年的發展,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有關部委、還有部分省市相繼出臺的地方性的保安條例、規章,為制定全國性的 《保安法》奠定了現實的基礎。筆者認為保安立法應體現以下幾個方面的內 容:
(一)明確保安服務公司的組織形式、性質。除現有的由公安機關組建的保安服務公司外,為促進行業競爭,適應市場的各種需求,加快保安業的發展,還應賦予私人成立保安服務公司的權利。兩種保安服務公司的性質都是為社會提供專業化、有償保全服務 的獨立法人。
(二)通過立法制定保安服務公司的成立條件和審批程序。公安機關(直轄市、省會市、省轄市和縣市級公安機關)成立保安服務公司,報地級以上市 公安機關審核,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 提出審核意見,報省公安廳審批私人成立保安服務公司,成立申請人應當 向公司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接受申請的縣級公安機關報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審核,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提出審核意見,報省公安廳審批省公安廳決定 批準。保安服務公司經公安機關批準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批準文件按照我國《公司法》 的規定向當地上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后方準營業。
(三)立法加強保安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強調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大力推 進保安職業化應以立法的形式規定下 來。從業化的標準有三:一是保安服務 業已成為社會公認的專門職業和人們 選擇職業的主要目標之一,能吸引各 類人才,特別是較高層次的專業人員 ;二是相當數量的人員長期從事這一職業,保持穩定的職業共同體;三是形成 具有以職業特點的管理制度、用人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為內容的職業文化。 保安職業化的途徑:一是對現有的社 會資源,除了現有保安服務公司外,把一些應納入保安業經營的社會資源加 以整合;二是制定相對統一的、分類的管理法規、標準和教育訓練計劃;三是發展保安的職業教育和學位教育。職 業化的目標需要認真、全面的計劃,以職業標準為努力的目標,以教育訓練為推動力,以管理監督進行過程控制,全面推進職業化。還應確立專業的保 安培訓機構,根據不同保安服務種類對保安員上崗前進行不同的專業培訓。
上述人員經培訓合格后,可以向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領取《資格證》。《資格證》每年度由縣級公安機關 年審。凡弄虛作假取得《資格證》、未 經年度審驗或者連續幾年審驗不合格的、有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制行為或 犯罪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注銷其 《資格證》。被注銷《資格證》的人員, 不得再申請擔任保安員。
(四)立法完善保安人員的工資、福利、津貼及其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 保安服務公司要切實保障保安人員的合法權益,全面參加社會保險的投保, 按期為員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建立健全保安人員工作、監督檢查和獎懲制度。
(五)立法還應明確保安服務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職責、法律責任與救濟途徑。保安服務業是特殊的行業,立 法應明確規定保安服務公司及其從業 人員的職責,并根據其不同的經營范 圍配置相應裝備,保安立法應該堅持 處制從重的原則,以此來規范保安服 務業和從業人員的行為準則,提高服 務質量。規定保安服務公司與客戶業務糾紛特別是損害賠償的救濟方式、 從業人員的法律保護等。應統一規定 可以對保安服務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實 行處制的違法行為種類,并注意參照 《行政處制法》的有關規定,以防法律 沖突。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保安員對公 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由保安服務公司、內部保安組織所在單位或者保安員本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其次,引進競爭機制,改革現行經營管理模式。
我國現有保安服務公司根據地方條例多在同級行政區域內進行經營活動,有強烈的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主義色彩,不利于自身的發展。保安服務 業作為一個經營性行業,必須建立一 套與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相 適應的經營管理機制,打破地方保護 主義,通過立法,明確公安機關應以宏觀管理為主,主要負責對保安組織、保 安培訓機構的洼立進行審批及年度審 驗,負責保安人員培訓與從業資格認定、規范保安服務活動的范圍,對保安 服務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而對保安服務業依法開展的經營 管理活動及其他企業行為,不得進行干預。這樣才能使保安服務公司真正 成為實行企業化管理的獨立經濟組織,自覺加入到市場競爭中,實現自我約束、自我發展、集中力量拓寬經營范圍,擴大經營規模,提高企業的綜合能力。